热点专栏:
 
首席律师
 
    杜江涛律师团,刑事辩护由律师杜江涛运营,首席律师杜江涛执业十多年,杜江涛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十年来为各界人士提供了近20万人次咨询,近万起案件,数千家公司法律服务。其中杜江涛律师代理的多起案件被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及今日说法等法制栏目报道,并有数百起案件被高院的司法案例库所收录。 ...详细 >>
 
联系我们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电话:13691321488
邮箱:djt1003@126.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中街四号
 
首页 - 业务范围 - 缁?    
浅析合同诈骗罪与民事合同纠纷之差异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8/3/2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之间的区别在于罪与非罪的问题,由于合同诈骗和合同纠纷两者在外在形式上有着相同之处,其表现都有合同的存在,但两者的内在表现是不同的,主要是主观表现形式不同、客观构成不同和履行合同的态度的不同,下面诈骗罪刑事律师为您简单介绍两者的区别。

 

  1、主观表现形式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关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纠纷中,是没有这一要件的,合同诈骗的最后目的就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占有后的财产转为他用或者自己挥霍,其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并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只是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由于外在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比如资金周转困难,购买的材料不能及时到位等等,客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所以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二者在主观方面的主要区别。

 

  2、客观构成不同

 

  合同诈骗罪在客观表现方面,是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为要件,如冒用他人身份、伪造变造票据,开设空壳公司等等。在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所列的设备条件等,行为人是根本没有的,这些只是欺骗当事人的,为的是让对方在合同上签字。在合同纠纷中,行为人不必冒用他人的身份或条件来欺骗对方,可能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行为人会夸大自己的能力或条件,虽然也有欺诈的行为,但较合同诈骗轻微的多。例如:某煤炭贸易公司在没有落实上游资源的情况下,为了营利即与人订立了煤炭买卖合同,在收到预付款之后,多方查找上游资源,仍未落实,但表示愿意偿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此案中,行为人虽在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下与他人签订了煤炭买卖合同,但从整个过程来看,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目的,因此,不能认定为诈骗,而应当按合同纠纷处理。

 

  3、履行合同的态度不同

 

  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因为其根本不具备履行能力,只是单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旦非法占有了他人财产,便会销声匿迹或者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履行合同,更不会归还财产或赔偿对方那个损失。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都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且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履行诚意和积极性,一旦给对方造成损失,当事人会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 打印 ]    [ 关闭 ]   
   上一篇:一场程序辩护的无罪判决
   下一篇:贷款诈骗罪案例的法理解析

版权所有:杜江涛律师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中街四号   邮编:
专家律师热线:010-81533978、13522112104、13691321488   邮箱:djt1003@126.com
Copyright © 2012-2024 bjdujiangt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