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专栏:
 
首席律师
 
    杜江涛律师团,刑事辩护由律师杜江涛运营,首席律师杜江涛执业十多年,杜江涛律师带领的律师团队十年来为各界人士提供了近20万人次咨询,近万起案件,数千家公司法律服务。其中杜江涛律师代理的多起案件被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及今日说法等法制栏目报道,并有数百起案件被高院的司法案例库所收录。 ...详细 >>
 
联系我们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电话:13691321488
邮箱:djt1003@126.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中街四号
 
首页 - 业务范围 - 要    
汪某某工伤九级案例
编辑: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6/3/3

    汪某某,从江西老家去江苏打工多年了,2013年2月他进入了江苏海门的一家养殖公司做饲养员。入职后,公司拿来两份劳动合同让他签名。就这样,汪某某就糊里糊涂地与宁波某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汪某某入职后,养殖公司将工资打入宁波某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账户,派遣公司再发给汪某某。另外,宁波某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还为汪某某在宁波市海曙区社保中心缴纳了社会保险。

    2013年10月2日,汪某某在海门的养殖公司工作时,从高处坠落下来,导致右腿骨折。汪某某当日被送至江苏省海安县人民医院,入院诊断为右Plion骨折,右腓骨上端骨折。2013年11月15日,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汪某某此次伤残事故为工伤。谁知道,2014年11月13日,宁波某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两位股东郑某某、庄某某以股东会决议解散为由注销了公司。伤情稳定后,汪某某又从海门来到宁波,向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2015年8月20日,宁波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汪某某的工伤作出鉴定结论为玖级工伤。

    伤残级别确定后,汪某某多次与养殖公司协商解决工伤事宜,但被拒绝,却被推脱到宁波某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汪某某又无法联系到劳务派遣公司。

    接下来,该怎么办?2015年9月1日,汪某某在法律网站上了解到吴德朝律师的情况后,办理了委托手续。吴律师为汪某某分析案情:汪某某系劳务派遣的员工,与原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现在公司注销后,主体资格已消灭,郑某某、庄某某成作为劳务派遣公司原股东及清算组的成员,应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赔偿汪某某的工伤损失。吴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到工商部门调取到公司的清算决议、股东信息等材料,又为汪某某详细计算了工伤赔偿项目及具体数额。之后,吴律师帮助汪某某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开庭时,吴律师尽力维护汪某某的合法权益,为其争取最大的利益。最后,双方在仲裁委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汪某某自行向社保中心申请理赔,所得款项全部归汪某某;原公司股东再补偿汪某某2.3万元,于当场履行。之后,吴律师帮助汪某某准备好相关材料,向社保中心办理了工伤保险待遇核算手续。

【律师说案】

    本案中,郑某某、庄某某在公司清算终结前已明知汪某某遭受工伤,故在清算过程中应当考虑到汪某某工伤待遇的给付问题,但其仍然遗漏,给汪某某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应认定为重大过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对汪某某的损失进行赔偿。且二人作为公司股东,在公司注销时对公司的剩余财产进行了分割,亦应当在公司剩余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清算公司债权并通知债权人的职权、义务。


[ 打印 ]    [ 关闭 ]   
   上一篇:天津某工贸有限公司诉中铁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案
   下一篇:游某某、 都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版权所有:杜江涛律师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中街四号   邮编:
专家律师热线:010-81533978、13522112104、13691321488   邮箱:djt1003@126.com
Copyright © 2012-2024 bjdujiangt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